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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科技大学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院2024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一志愿考生复试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27  作者:教学办  审核:王庆富  点击:[]次


根据学校及学院有关要求,青岛科技大学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院2024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一志愿考生复试通知如下:

(一)考生复试资格审核

及时登录青岛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复试系统(http://yjsfs.qust.edu.cn)填报个人材料并缴纳复试费,系统平台使用方法详见《青岛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在线复试系统使用说明》(附件1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应在复试前进行资格审查,凡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复试。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线上提交相关材料扫描件,入学时将原件上交学院进行复核。

1.准考证。

2.居民身份证。

3.应届本科毕业生:完整注册的学生证(高校教务部门颁发的学生证)。

4.往届本科毕业生: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5.同等学力考生:专科毕业证或本科结业证等。

6.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以毕业的考生:成绩单。

7.《青岛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思想道德考核表》(附件2),要求考生所在单位盖章。暂无工作单位的由考生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县级政府相关部门)盖章确认。

8.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入伍前学历材料、《入伍批准书》(在个人档案中存放,非《入伍通知书》)和《退出现役证》。军校生、军官(转业干部)、入伍前成人高等教育学历和自考学历均不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报考条件。

(二)复试方式:现场复试

(三)复试内容及要求:

结合学科特点和培养要求,通过笔试、面试等灵活多样的方式突出对考生专业素质、实践能力和创新潜质等方面的考核。在重视考生初试成绩的同时也重视考生的面试表现。复试由专业笔试、综合面试两部分组成。

1.专业笔试:考试时间为两小时,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低于30分者不予录取。笔试科目详见《青岛科技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请携带初试准考证及身份证等有效证件)。

2.综合面试:包括考生专业素养及综合能力、英语口语和听力考核等内容,满分100分,其中外语考核20分。

3.对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除上述考核外,必须加试(笔试)两门本科专业主干课程,加试课程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加试科目成绩不合格(百分制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4. 考生复试成绩按百分制折算不得低于60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例如:复试成绩满分为200分,考生复试成绩低于120分(按百分制折算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四)复试考生范围

能参加复试的一志愿考生分数线具体规定如下:

学科门类

代码

总分

单科(满分100分)

单科(满分>100分)

理学

07

288

41

62

工学(非照顾)

08

273

37

56

工学(照顾)

08

260

35

53

(五)复试时间及地点

专业笔试时间:2024330日(周六)上午830-1030

专业笔试地点:高分子化学与物理专业(四方校区第三教学楼403),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四方校区第三教学楼404),材料工程专业(四方校区第三教学楼405

同等学力加试:2024330日(周六)上午1100-1200

同等学力加试地点:四方校区第三教学楼403

专业面试时间:2024330日(周六)下午13:30-18:30(具体安排在笔试时通知)。

(六)体检要求

新生入学时进行体检。体检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成绩核算

总成绩(满分100分)=折合初试成绩(100分)×70%+折合复试成绩(100分)×30%

其中:

1.折合初试成绩=(初试成绩总分/初试成绩满分)×100

2.折合复试成绩=(复试成绩/复试成绩满分)×100

(八)所有考生在复试期间必须参加心理测评,心理测评结果将作为重要的录取参考,具体时间以复试安排为准。

(九)下列情况之一不予录取:

1.经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2.在复试中发现作弊、替考等违规违纪行为的;

3.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的;

4.折合复试成绩低于60分的;

5.“退役士兵计划”考生复试总成绩按百分制折算低于60分或复试科目中需要加试政治成绩低于60分的。

(十)所有考生均须通过研招网进行录取,并以接受待录取状态作为录取的基本依据。

(十一)所有考生在通过国家教育部录取检查后,才正式取得录取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20249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十二)研究生新生入学后,学校将组织入学复查,未通过入学复查考试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录取资格。

    学院招生咨询电话0532-84022763。

 

 

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4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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