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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分子学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1-06-11  作者:石燕萍  审核:王庆富  点击:[]次

根据《青岛科技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考试及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遵循“健康第一、公平至上、质量为先”的原则,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将今年博士复试录取工作安排如下:

一、复试基本要求

1.思想品德考核

根据相关要求,复试考核要坚持立德树人,始终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检验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根本标准,牢固树立“考试招生也是育人”的理念,着力加强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的考核,相关要求如下:

(1)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将诚信考核贯穿到整个复试录取工作中,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

(3)对在职人员应注意考核其工作实绩,对应届毕业生应注意其在校期间表现与学习成绩。

(4)同等学力考生必须加试政治,且政治加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政治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2.复试工作按照“分类复试,分别进行,各有侧重”的要求进行,强化对科研创新能力的考查。

3.体检要求

体检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进行审核,新生入校时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二、复试方式、内容及要求

(一)考生复试资格审核

对进入复试的考生,学校在考生报到时查验以下证件或材料:

1、准考证。

2、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注明研招复试资格审查用)。

3、应届硕士毕业生: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高校教务部门颁发的学生证)。

4、往届毕业生:研究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打印件(来源地址:http://www.chsi.com.cn/xlcx/)。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http://www.chsi.com.cn/xlrz/)。

5、同等学力考生:本科毕业证、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打印件(来源地址:http://www.chsi.com.cn/xlcx/)。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http://www.chsi.com.cn/xlrz/)。

以上有关材料都需要提交复印件或打印件(包括有效身份证件),且统一用A4纸复印,报到资格审核时一并上交。

7、填写完的《青岛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思想道德考核表》,要求考生所在单位盖章。

8、对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复试小组将根据学校相关文件,进行进一步审核其复试资格,对不具备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二)复试方式和内容

复试采取网上远程复试的方式进行,结合学科特点和培养要求,对考生专业素质、实践能力和创新潜质等方面考核。

复试内容包括外语口语与听力、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和能力、思想政治品德等考核内容。复试成绩为100分,其中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和能力占80%,口语与听力占20%。复试通过线上面试和口试进行。学生以PPT方式展示自己的工作等内容(时间限定为10min,注意:PPT内容中不能出现硕士导师和报考博士导师姓名等信息,否则取消资格),评委据此结合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和能力进行提问和评价。复试成绩由小组成员分别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分(百分制)作为面试总成绩。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复试总成绩=初试成绩按百分制折合*70%+复试成绩*30%

三、复试时间及安排

学院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和对考生认真负责的态度,严格评分程序和评分标准。复试过程要求全程录音录像,并组织有关部门联合开展复试现场全面巡查。复试音像材料要由复试小组长、研究生招生部门负责人、纪检监察人员签字密封后妥善保存于本单位保密室备查。

复试时间:2021年6月15日下午2:00-5:00

四、录取

1、 “硕博连读”已确定录取名单;

2、“申请-考核”制考生已提前复试,单独录取;

3、普通报考的博士研究生按复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列,并以此为确定拟录取的依据;

4、每位博士研究生导师限招学生一人(含 “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考生),前一年招收预科生的导师占用本年指标;

5、所有的考生存在下列情况之一不予录取:

(1)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的;

(2)同等学力政治加试低于60分的;

(3)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的;

(4)学院已公示的录取方案中规定的其他不予录取的;

(5)开学时体检不合格的。

6、所有拟录取的考生名单将在复试结束后进行公示,至少10个工作日。

7、所有考生在通过国家教育部录取检查后,才正式取得录取资格。

8、放弃或不予录取的空余名额先在各自招生类别中按名次进行递补。

五、其他

1、 复试专家组要严格遵守招生纪律,严格把好复试质量关。对于面试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应及时商议出处理办法,并上报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2、复试、录取举报受理部门及电话:

学院办公室:0532-84022725,联系人:康老师

附:

高分子学院2021年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闫业海

成员:孙洪广 王庆富 杜爱华 孙举涛

高分子学院2021年研究生招生监督工作小组

组长:傅进

组员:尤亭亭 康一

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1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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