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青岛科技大学本专科学生奖学金评定管理办法(修订)》(青科大字〔2022〕113号)《青岛科技大学新疆籍少数民族本专科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的要求,现将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院关于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本科生奖学金评定及少数民族奖学金评定结果公示如下(见附件)。公示时间2026年3月27日-2026年3月31日。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到高分子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反映。
高分子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联系电话:0532-84022728
办公地点:高分子学院楼218
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6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