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5-04-08作者:尹德琪审核:
根据校团委统一安排,高分子学院团内评优工作已完成,团内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评选结果现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2025年4月8日-2025年4月10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实名向学院团委反映,电话:0532-84023993。
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5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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