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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科技大学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25-03-16作者:教学办审核:

审核人

根据教育部、山东省及学校有关文件精神,制定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具体方案如下:

一、复试原则

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严守工作纪律,规范录取行为,强化工作作风建设,确保复试录取公平、公正、科学。

二、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由学院院长为组长的复试工作小组,负责本学院复试工作的组织和管理,明确工作小组成员和各自工作职责(含特殊情况处理)。成立由院级党组织书记为组长的复试监督小组,对学院具体复试方案的制定、人员选派、流程设置、成绩计算、公示公开、复试过程等进行实时监督。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成员名单和复试监督小组成员名单,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三、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名单

1.报考我院且初试成绩满足下列条件的考生可进入复试,复试名单详见附件1。

学科门类

学科专业

总分分数线

单科分数线

满分100分

满分>100分

[07] 理学

高分子化学与物理

274

34

51

[08] 工学

材料科学与工程

材料工程

260

34

51

2.复试采取差额形式。进入复试的考生人数差额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各学科(领域)已公布招生计划的120%,不超过200%(复试人数不是整数的,按四舍五入计算)。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工作

3.同一专业的全日制与非全日制考生进入该专业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一致。

四、复试资格审查

进入复试的考生,需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http://yjsfs.qust.edu.cn(仅限学院公布的复试名单且确认进入复试的考生登录),填报个人信息,提交资格审查材料扫描件,并完成缴费。

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提交资格审查材料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复试。审查合格者,入学时需将原件上交学院进行复核。考生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一志愿材料提交和缴费时间截止到2025年3月21日12时,调剂生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材料如下:

1.准考证。

2.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3.应届本科毕业生:完整注册的学生证(高校教务部门颁发的学生证)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往届本科毕业生: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5.同等学力考生:专科毕业证或本科结业证等。

6.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以毕业的考生:成绩单(加盖公章)。

7.符合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男性(女性)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非《入伍通知书》)、《退出现役证》,以及能够证明先入学、后入伍的材料,如学籍认证报告、毕业证书、保留学籍证明等。

8.《青岛科技大学研究生入学思想道德考核表》(附件2),要求加盖考生所在单位公章,暂无工作单位的考生加盖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县级政府相关部门)公章。

五、复试形式与内容

(一)复试形式

1.所有一志愿考生均采用现场复试方式。

2.调剂志愿考生复试方式另行通知,原则上同一专业、同一批次考生,应采用同一种复试方式。

(二)复试内容

复试统一采用专业测试和综合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200分。

1.专业测试

笔试科目高分子材料加工基础,笔试时间不少于1小时,满分为100分。一志愿进入复试的考生,专业测试采用现场笔试方式进行。调剂志愿进入复试的考生,专业测试采用现场或远程视频监控下笔试方式,具体方式另行通知。

专业测试合格线为30分,低于30分者不予录取。“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成绩低于27分者不予录取。

2.综合面试

包括考生专业素养、专业综合能力、英语口语和听力考核等内容。满分为100分,其中外语口语20分。为充分保障考生的考核时间,一般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除需按学院规定参加专业测试和综合面试外,还须加试橡胶工艺学、塑料成型工艺学两门本科专业主干课程,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加试科目成绩不合格(百分制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4.考生复试成绩得分按百分制折算,不得低于60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例如:复试成绩满分为200分,考生复试成绩低于120分(按百分制折算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5.复试录取工作坚持立德树人根本标准,牢固树立“考试招生也是育人”的理念,注重对考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复试时间及安排

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及地点安排如下:

专业测试时间:2025年3月22日8:30--10:30

同等学力加试时间:2025年3月22日11:00--12:00

综合面试时间:2025年3月22日13:00—19:00

专业测试和综合面试均线下进行,笔试地点:四方校区第三教学楼。综合面试地点:高分子学院楼。具体安排请随时留意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院官网通知https://gfz.qust.edu.cn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件参加复试。

*在复试全过程中,任何弄虚作假或考试作弊等违规行为,一经核实将取消录取资格并上报相关部门备案。

七、调剂

我院暂不开通预调剂系统,研招网正式调剂系统开通时间为4月8日零时,相关调剂工作通知另行发布,请关注我院官方网站通知https://gfz.qust.edu.cn

八、录取

(一)总成绩核算方式

总成绩(满分100分)=折合初试成绩(100分)×70%+折合复试成绩(100分)×30%。

其中:

1.折合初试成绩=(初试成绩总分/初试成绩满分)×100

2.折合复试成绩=(复试成绩总分/复试成绩满分)×100

(二)各专业(方向)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优先录取一志愿考生,剩余计划用于调剂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录取。各专业学位类别中不同学习方式的考生,采取全日制、非全日制分别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录取。同等条件下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初试总成绩较高的考生优先录取;初试总成绩相同的考生,统考科目总分较高的考生优先录取。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在复试中与所报考专业考生同时复试,单独进行排序,分专业以复试成绩排名录取。同等条件下服役时间长的考生优先录取。

(三)所有考生在复试期间必须参加心理测评,心理测评结果将作为重要的录取参考,具体时间以复试安排为准。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经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者。

2.在复试中发现作弊、替考等违规违纪行为者。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4.折合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

(五)所有考生均须通过研招网进行录取,并以接受待录取状态作为录取的基本依据。

1.一志愿考生通过复试且拟录取专业与报考专业相同的,学校将直接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不必在研招网进行操作。

2.拟录取的调剂志愿考生应按规定时间在研招网确认。

(六)所有考生在通过国家教育部录取检查后,才能正式取得录取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2025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七)研究生新生入学后,学校将组织入学复查,未通过入学复查考试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录取资格。

、其他

1.凡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相关规定和纪律、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考生,我校将取消录取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个人及其它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存在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问题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录取或学习资格。

2.我院以研招信息平台、网站、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的相关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视为送达,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会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4.本方案由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组负责解释。

招生咨询电话:0532-84022763

监督举报电话:0532-84022725

监督举报邮箱: gaofenzi@qust.edu.cn

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5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