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3-04-03作者:审核:
根据学校要求,学院组成5人(4位院内专家,1位外院专家)考核小组,对闫寿科老师进行了聘期考核,经过材料审查及答辩环节,考核小组建议给出‘综合评价合格’的评价意见,并提请学院学术委员会审议,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通过。
现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
有异议请于5天内联系学院办公室。
电话84022725,邮箱gaofenzi@qust.edu.cn
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3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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