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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向全校和广大校友征集疫情防控档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7-24作者:审核:

各学院、部(处)、校区、校直各单位及各位校友: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学校高度重视,周密部署、扎实推进全校疫情防控工作。全校在抗击疫情中形成了众志成城、同舟共济的珍贵档案资料,存储了全体青科大人与祖国一道同心抗疫、共克时艰的宝贵记忆,这些档案和记忆是广大师生员工和校友抗击疫情、共同应对突发事件的真实写照和记录。完整保存、充分利用好这些资料,对学校的记忆构建、文化传承、历史研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新《档案法》明确规定:应当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对活动相关档案收集、整理、保护、利用工作机制。根据新《档案法》和我校档案管理相关规定,档案馆决定即日起至9月15日向全校及社会各界校友征集疫情防控工作相关的档案资料。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收集和征集范围

凡是本次疫情防控工作中直接形成的有保存和参考利用价值的各类载体的记录(包括纸质材料、图片、声像、电子文件和实物等),均纳入收集归档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上级部门下发的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的文件、通知等;学校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制定的相关文件、通知等。(通过OA系统流转的除外)

2、学校领导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的批示和讲话材料。

3、学校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相关资料,主要包括计划、安排、工作方案、工作措施、工作报告、各类报表、工作总结、表彰等;召开的各类重要会议的通知、议程、记录纪要、音视频和图片资料等。

4、反映师生及校友参与抗击疫情的档案资料,包括文字材料、照片、音视频以及防护用品等各类实物,如工作资料、心得体会、 抗疫日记、请战书、火线入党申请书、志愿服务凭证、捐赠物资凭证、宣传资料、科普材料、防疫通行登记簿、横幅、防护服等。

5、 反映抗疫期间师生及校友居家工作、上网课、生活而产生的文字材料、照片及音视频资料等。

6、有关科研单位和相关学院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形成的科研材料、实验数据等材料。

7、以防疫为主题创作的歌曲、画作、诗歌、散文、书法、摄影等文学作品和艺术作品。

8、各新闻媒体、自媒体、社交媒体以及影视爱好者对我校抗疫工作、师生先进事迹的宣传报道材料(报纸原件、广播电视音像、网页截屏等)。

9、其它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的文件材料。

新冠肺炎疫情防治档案保管期限统一定为:永久。

二、相关要求与说明

1、请各单指定专人负责本机构及各专项工作组疫情防控期间形成的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和移交归档工作,认真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各种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做到应收尽收、应归尽归,确保齐全完整。

2、档案资料内容要求客观、真实;照片、音视频和多媒体资料应主题突出;照片、音视频、多媒体资料及实物要附简要文字说明(事由、时间、地点、人物、背景、作者、摄影者等);文学创作或艺术作品应为原件。档案馆将对征集入馆的档案资料进行鉴定、筛选。

3、对散存在社会上的上述档案材料,档案馆将采取无偿捐赠方式进行征集。欢迎战斗在抗“疫”一线的广大校友参照“收集范围”捐赠抗击疫情相关档案。

三、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韩海青 杨丹丹

联系电话:88956718 88958622

邮 箱:archives@qus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