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学院首页 >> 正文

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院关于评选2021-2022学年“高院之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1-26  作者:邢瑛  审核:尤亭亭  点击:[]次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充分发挥榜样引领作用,展现“橡尚”高材生风采,挖掘知学习、爱体育、求创新、重实践、勇橡尚的新工科人才典型,特开展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院“高院之星”评选活动。

一、评选目标

“高院之星”评选目的是为了培育和挖掘“橡尚”高材生典型,通过模范带头作用,引领“高材生”主动担负起时代赋予的使命责任,努力成为具有浓厚的家国情怀、扎实的理论功底、良好的身心素质、突出的能力水平、踏实肯干奉献社会的新时代大学生。

二、评价体系

高院之星“5S”评价体系中每个“S”分别代表一种核心素养,即Self-improvement自立自强Sport fitness健体争先Study hard热爱学习Social practice社会实践S&T invention科技创新,这是德智体美劳全方位育人的核心目标“高院之星”的评选就是要挖掘知学习、爱体育、求创新、重实践、勇橡尚的新工科人才典型,引领培育自强不息健体争先、热爱学习、勇于实践、追求创新的新时代大学生,让青春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火热实践中绽放绚烂之花。

三、评选范围

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院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四、奖项设置与奖励标准

1. 高院之星5名,用于表彰德智体美劳全方面发展的在校大学生由学院授予高院之星的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发放高铁杰出奖奖金2000元同时高院之星荣誉称号作为学院推选青科好班长十佳团支书十大优秀学生自立自强标兵”、“青科大年度人物等校级及以上荣誉重要依据

2. 自立自强之星、学习之星、体育之星、科技创新之星、社会实践之星2名,用于表彰在自立自强、学习、体育、科技创新、社会实践等某一方面表现突出的在校大学生由学院授予各者相应的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发放“高铁优秀奖”,奖金1000元。

五、评选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思想政治表现良好;

2.树立爱国主义思想,具有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精神;

3.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学校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

4.刻苦学习,勇于探索,积极实践,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

5.积极响应学校体育综合改革号召,喜欢体育、热爱体育、享受体育,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增进身心健康,锤炼意志品质;

6.崇尚劳动、尊重劳动、热爱劳动,热心社会实践、公益服务、义工活动,积极投身宿舍建设,自觉维护校园环境;

7. 参评学年出现以下任一情况,不具备当学年参评资格: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者;

2)受纪律处分尚未解除的;

3)课程科目有不及格的;

4)其他不适宜参评的情况。

六、评选条件

(一)高院之星

1. 恪守社会公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集体,身心健康;

2. 学习刻苦,成绩优秀,入校以来所有课程无不及格现象,参评学年综合测评成绩排名与学成绩排名两学期均位于本专业前10%,在校期间曾获得校级以上荣誉称号;

3. 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增进身心健康,锤炼意志品质,提高个人修养、人文素养,培养审美情趣;

4. 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和青年志愿者活动,热心为他人服务,表现突出,在同学中享有较高的威信;

5. 崇尚科学,具有较强的科技创新能力,积极参与学科竞赛、创新创业类比赛,在科研学术活动中表现突出。

(二)自立自强之星

1. 家庭经济困难,为参评学年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 道德品质优秀,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3. 生活勤俭节约,自立自强,奋发进取,能够克服各种现实困难,表现优异;

4. 在困境中能够保持积极乐观的心态、奋发向上,乐于奉献;

5. 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学习成绩优秀,参评学年综合测评成绩排名与学业成绩排名均位于专业前15%。

(三)学习之星

1. 学习勤奋、目的明确,能在学习方面主动关心、帮助其他同学

2. 成绩优异,参评学年学业成绩排名在专业前5%,且所有必修课成绩不低于80

3. 代表学院、学校参加省部级及以上部门或单位举办的学科竞赛并获奖。

(四)体育之星

1. 对体育有浓厚的兴趣爱好,有体育特长,热心体育活动,能够带动和影响周围同学参与体育运动

2. 常年坚持参加至少一项体育运动项目的锻炼,或积极参加学校、学院运动队、体育联盟的训练,代表学院参加级及以上体育赛事获单项奖或团体奖主要成员

3. 参评学年综合测评成绩在专业35%学业成绩在专业50%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参加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的成绩要求可适当放宽。

(五)科技创新之星

获得该项荣誉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且应同时具备参评学年综合测评成绩在专业前35%、学业成绩在专业前50%的条件

1. A类、B类竞赛国赛、省赛中获奖的团队负责人;

2. 获得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授权,或者发明专利受理,要求学生第一作者(或老师为一作,学生为二作);

3. 发表见刊高水平论文(著作)的,要求学生为第一作者(或老师为一作,学生为二作);

4. 学生科技创新成果获评省级及以上奖励,或学生获评省级及以上创新创业相关荣誉。

(六)社会实践之星

1.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的实际行动;

2. 积极参与各种形式的扶弱济困活动、“三下乡”等社会实践公益活动,在活动中骨干带头作用;

3. 积极参加青年志愿者活动,具有奉献精神,在学校、学院志愿服务活动中有突出表现;

4. 参评学年综合测评成绩在专业前35%、学业成绩在专业前50%

七、申请材料及报送要求

(一)报名时间

请有意参且符合评选条件的同学于2022113016:00前,将报名所需相关材料发送至邮箱gfzxshbgs@163.com,以材料报送确认报名资格,逾期不再受理。

(二)报送材料

1. 附件1 “高院之星”候选人申请表

2. 附件2 “高院之星”事迹材料

3. 附件3 “高院之星”候选人汇总表

4. 生活照(照片不小于1M,以姓名命名

5. 参评条件相关证明材料

八、评选程序

1.自主申报:请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主报名,于规定时间内申请资料及所需证明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文件夹以班级+姓名+申请奖项命名,并加入QQ群751259157

2.资格审查:评选小组组织对报名资料进行筛查,确认评选资格。

3.线上投票:对符合条件的候选人,青科大高院之声公众号和“易班”平台等线上方式进行宣传展示投票

4.综合评定:评审工作小组对候选人材料及答辩情况进行综合评定结合线上投票结果,确定最终推荐名单

5.公示:将评确定后的名单在全院范围内公示3天,征求广大师生意见,无异议,报学院党政联席会审定


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2年11月26日


  • 附件【附件.zip】已下载

Copyright 版权所有:2012青岛科技大学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院

联系地址:中国.青岛市郑州路53号 邮编:266042 电话:0532-84022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