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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科技大学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4-03-28  作者:    点击:[]次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32号和《关于做好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41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根据《青岛科技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方案》,结合我院实际,现就学院硕士招生复试工作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 组织管理

()学校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管理和协调,审批复试录取办法和录取名单;研究生复试录取监督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复试过程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工作。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研究生院,负责复试录取具体工作。

()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复试重大事项决策、制定和实施本学院复试具体工作方案。学院成立复试监督小组,负责学院复试过程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并受理考生的举报、投诉事宜。

二 招生学科(领域)及规模

我院2024年招收高分子化学与物理、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全日制学术学位研究生,材料工程专业全日制/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材料与化工专业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

学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和学科建设及人才培养工作实际,确定各学科(领域)招生人数。

三 调剂

 ()基本要求

参加复试考生(包括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执行《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中A类考生单科和总分分数线。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不得低于我校自主划定或确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初试成绩要求。

(二)基本条件

学院严格落实国家调剂政策,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单位、毕业院校、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不作为遴选依据。对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

1.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我院接收一志愿报考材料科学与工程、材料学、材料加工工程、高分子材料、材料工程、材料与化工等专业的调剂考生。

2.考生初试科目须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调剂时数学一、二、三和英语一、二可由高向低调剂,不可由低向高调剂。如数学一可调剂到数学二,反之不可。

3.未考统考科目的考生不能调入设统考科目的专业,如初试科目中未设置数学的不能调入初试科目设有数学的专业。

4.报考专业学位的考生向学术型专业的调剂。专业学位调入到学术型专业,统考科目必须完全相同,即初试科目为英语一的可以调入学术型专业,考英语二的考生不允许调入到设置英语一的学术型专业。

5.第一志愿报考工学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出照顾专业到其他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调出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6.所有拟调剂到我院的考生必须保证学籍、学历的真实准确,若出现学籍学历问题导致不能录取将由考生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三)调剂程序

调剂程序严格按照教育部规定的网上(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调剂程序执行。

1.所有调剂考生(包括校内调剂)必须通过“调剂系统”完成。

2.调剂考生在收到复试通知后须及时回复。

3.接受调剂的考生应在学校安排的时间参加复试,未在规定时间参加复试的视为考生自愿放弃复试资格。

4.调剂志愿考生通过复试的,学校将在调剂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应及时确认。

具体调剂办法将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学院网站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网站通知。

四 复试

(一)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条件

1.学校执行《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中A类考生单科和总分分数线。

2.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参加复试的考生数原则上不低于招生计划的120%

(二)考生复试资格审核

对进入复试的考生,学院要对以下材料进行严格审查:

1.准考证。

2.居民身份证。

3.应届本科毕业生:完整注册的学生证(高校教务部门颁发的学生证)。

4.往届本科毕业生: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5.同等学力考生:专科毕业证或本科结业证等。

6.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以毕业的考生:成绩单。

7.《青岛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思想道德考核表》,要求考生所在单位盖章。暂无工作单位的由考生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县级政府相关部门)盖章确认。

8.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入伍前学历材料、《入伍批准书》(在个人档案中存放,非《入伍通知书》)和《退出现役证》。军校生、军官(转业干部)、入伍前成人高等教育学历和自考学历均不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报考条件。

以上材料需要通过网上提交。

(三)复试方式与内容

1.复试方式

1)所有一志愿考生均采用现场复试方式。

2)调剂志愿考生复试方式将根据学科(领域)特点确定,原则上同一专业、同一批次考生,应采用同一种复试方式。

2.复试内容及要求

复试统一采用专业测试和综合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200分。

1)专业测试

笔试时间不少于1小时,满分为100分。一志愿进入复试的考生,专业测试采用现场笔试方式进行。调剂志愿进入复试的考生,具体方式另行通知。

专业测试合格线为30分,低于30分者不予录取。“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成绩低于27分者不予录取。

2)综合面试

包括考生专业素养、专业综合能力、英语口语和听力考核等内容。每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满分为100分,其中外语口语20分。

考生复试成绩得分按百分制折算不得低于60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即考生复试总成绩低于120分(按百分制折算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3.对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除上述考核外,必须加试(笔试)《招生简章》中规定的2门本科专业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合格(百分制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考试方式采取现场或视频监控下的笔试方式进行。

(四)复试时间及安排

高分子化学与物理、材料科学与工程学术硕士和材料工程专业硕士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

330日上午830-1030进行专业笔试,330日上午11:00-12:00同等学力加试; 33013:30-18:30进行专业面试。

调剂志愿复试时间待定。

学院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和对考生认真负责的态度,严格评分程序和评分标准,并提前在本院公布复试的有关要求

现场或线上复试过程均全程录音录像,复试音像材料由复试小组长、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负责人、纪检监察人员签字密封后妥善保存于保密室备查。

(五)复试程序的实施措施

学院复试领导小组负责学院各学科复试工作,并及时通报有关情况,解决复试录取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并根据专业方向和招生人数等实际情况,成立相应复试小组。复试小组由5名以上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学术水平高的副教授以上职称的人员组成,凡属考生近亲属者,不得参与复试工作。

(六)体检要求

新生入学时进行体检。体检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复试工作应认真贯彻“公平公正、客观准确”的原则,切实做到公正无私,不走过场,严格把好复试质量关。学院将切实加强对复试工作的检查和监督,凡违反招生纪律并造成严重后果者,将严肃查处。

(八)采取网络远程复试方式的同学在复试前,学院提前与参加本次复试的考生取得联系,逐一签订《青岛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络远程复试诚信承诺书》,提前指导全部考生开展考试设备、网络环境、机位设置等进行测试,并说明有关要求。

五 录取

(一)总成绩核算方式

总成绩(满分100分)=折合初试成绩(100分)×70%+折合复试成绩(100分)×30%

其中:

1.折合初试成绩=(初试成绩总分/初试成绩总分满分)×100

2.折合复试成绩=(复试成绩/复试成绩满分)×100

(二)各专业采取一志愿考生、调剂考生分别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录取。各专业学位类别中不同学习方式的考生,采取全日制、非全日制分别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录取。同等条件下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初试成绩排名较高的考生优先录取。

“退役士兵计划”考生在复试中与报考专业考生同时复试,单独计算复试成绩,并以复试成绩排名录取。

(三)所有考生在复试期间必须参加心理测评,心理测评结果将作为重要的录取参考,具体时间以复试安排为准。

(四)下列情况之一不予录取:

1.经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者;

2.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或政审不合格者;

3.折合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者;

4.体检不合格者;

5.复试中发现作弊、替考等违规违纪行为者;

6.“退役士兵计划”考生复试总成绩按百分制折算低于60分或复试科目中需要加试政治成绩低于60分的。

(五)所有考生均须通过研招网进行录取,并以接受待录取状态作为录取的基本依据。

1.一志愿考生通过复试且拟录取专业与报考专业相同的,学校将直接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不必在研招网进行操作。

2. 调剂志愿的考生通过复试且拟录取专业与调剂专业相同的,学校将在研招网进行待录取操作,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重新填报调剂志愿,并按要求进行确认,过期视为自动放弃。

(六)研究生新生入学后,学校将组织入学复查,未通过入学复查考试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录取资格。

六 其他注意事项

1.复试结束后学院将复试考生的考试材料及各学科(专业)复试总结汇总交研究生院审核备案,并在学院网站上公示学生的复试成绩。

2.其它未尽事宜,请参考《青岛科技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方案》。

咨询电话:0532-840227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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